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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对湖北等9省区开展“水十条”专项督导

  8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从9月开始,环保部将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赴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宁夏等9个省(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工作,以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工作要求,推动各地按期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

  据悉,本次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等“水十条”明确的2017年重点任务实施情况。本次专项督导后,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统筹实施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督政措施,必要时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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