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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区扩至“1+9”,2020年完成改燃 武汉打响保卫蓝天攻坚战

  昨日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及绕城高速公路外9个单独片区,已被该市全部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20年底前,该市禁燃区内将完成全面改燃,预计每年可减排大气污染物超万吨。

  武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起,武汉限制高污染燃料,拆除了二环线内的燃煤锅炉,2012年4月,将三环线内全部区域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起到积极作用。武汉大气污染源解析研究显示,燃煤污染是该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燃煤对PM2.5的贡献比例达到20%,对PM10的贡献比例达到22%,扩大禁燃区范围势在必行。

  武汉此次重新划定禁燃区扩至“1+9”。“1”是指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包括阳逻大桥-甘棠互通-盘龙城互通-东西湖互通-蔡甸互通-军山大桥-江夏互通-豹澥互通-北湖互通所围区域,“9”是指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外延片区、新洲区邾城和阳逻片区、黄陂区前川片区、东西湖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片区、蔡甸区城关和常福工业园片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黄陵和纱帽片区。

  明确改造时间表。针对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武汉要求在今年底之前、2019年9月底前和2020年底之前,不同类别的高污染燃用设施完成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并出台相应处罚措施。

  据初步统计测算,若将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改为燃用天然气,每年分别减少大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约为2513吨、880吨、5094吨、3201吨和34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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