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昌市环保局公布2018年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对名录中的129家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此次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是按照环保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以环保部审核通过的2016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库为基础,经过筛选并多方征求意见后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分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大类。同一家企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属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
——信息来源:宜昌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