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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新增两个省级绿色社区

  

       日前,湖北省对全省第七批省级绿色社区进行命名,十堰市有2个社区入选。至此,十堰市省级绿色社区达到12个。

  十堰市此次新增的2个省级绿色社区分别是十堰市花果街办花园新村社区和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道办事处高校园社区。

  省级绿色社区要求具备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建立并长期保持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社区,考核除包括居民入住率达80%、污染物达标排放、居民环境满意率达80%以上、获市州绿色社区1年以上等四项基本指标外,还包括创建机构、环境管理、社区环境、排污管网建设、垃圾分类、居民环境意识、绿色生活方式、环保宣教活动、环保志愿者团队等15项考评指标。

  据了解,湖北省绿色社区由地方申请和市级环保部门推荐,经湖北省绿色社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文明办、住建等部门共同审核评估,全省此次共有22个社区纳入第七批省级绿色社区名单。

——信息来源:十堰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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