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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环保局“五条硬措施”抓机构改革

      317日,咸宁市环保局召开党组会议,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纪律要求。

   会议强调,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的纪律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和警示性很强。深刻阐明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的政策界线、纪律红线、工作底线,必须结合环保改革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明确在开展全市环保系统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中,必须落实“五条硬措施”:一是在全市环保大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进一步传达学习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六项纪律要求,重申环保“垂改”期间必须严明政治纪律、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肃财经纪律、严肃保密纪律;二是会同市财政局、市编办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环保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财务收支、债务债权情况深入调研,摸清底数;三是全市环保系统垂改期间,除日常经费保障外,人事、财务、资产冻结;四是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凡违背“六项纪律要求”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五是把“六项纪律要求”纳入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信息来源:咸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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