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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色警盾”护一江清水黄冈市团风推行县乡两级“河湖警长”制

   

     举水河流域非法盗采河砂,危害长江生态环境,让梅军十分揪心。因为他不仅是团风县公安局长,还有一个特殊“职务”:举水河警长。5月16日凌晨2时许,他又一次带人悄悄沿着河道巡查,只见整治后的河面一片平静。

   一个月前,在举水河王家坊河段,团风县公安局组织警力150余人,分为19个抓捕组和4个调查取证组,捣毁了一个长期盘踞这里的盗采河砂团伙,20名嫌犯落网,扣押大型非法采砂船1艘。警方介绍,该团伙利用“吸沙王”采砂船非法盗采,再用小型货船将河砂转运长江沿岸码头销售,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

   团风县是长江流经黄冈市的起点,长江流域岸线覆盖全县20余公里,其中流入长江的支流举水河、巴河黄砂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黄砂价格陡涨,盗采河砂现象出现。今年3月,团风县明确公安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定位,建立“河湖警长制”,设置县、乡二级河湖警长,由县公安局长担任举水河等县级河湖警长,各派出所所长担任乡级河湖警长,重点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组织警力加强对境内河流治安管控。

   “河湖警长制”建立后,该县各级公安机关与水利、环保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和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的全面落实。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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