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鄂州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计划至2020年,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加快补齐生态建设和民生领域的突出短板,更好地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指采用先进的工艺和技术,降低垃圾及其衍生物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废物排放,做到资源回收利用,其主要工艺有卫生填埋、堆肥和焚烧。《方案》中明确,至2020年,我市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以上,垃圾分类投放知晓率和设施覆盖率100%,垃圾处理与转运设施满足需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实现有完善的收运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机制,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等“五有”标准,分类收集有序推进,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全面清理存量垃圾,妥善处理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
2012年,我市提出“全域鄂州、洁净鄂州”目标,在全省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立了市、区、街道(乡镇)、村四级管理网络,健全“农户分类、村组手机、乡镇清运、区级转运、市级处理”运行体系,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覆盖面达100%,城乡生活垃圾实现全清扫、全收集、全域集中处理,城市和农村生活无海华处理率达100%。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综合考评位居全省前列,梁子湖区成为全省首批验收合格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对生活垃圾进一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成为我市更高的追求。
为确保目标实现,我市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依法治理、严格标准,广泛发动、全民参与等原则,将从完善技术支撑体系、运行管理体系、资金保障机制、垃圾收运设施等方面,确保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基本完善,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垃圾分类投放,至2020,主城区和鄂城区、华容区、各开发区完成各自剩余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和设施完好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至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倡导绿色消费,强化对农产品市场、批发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减少生活垃圾产生;试行垃圾就地处理,至2020年,开展园林垃圾就地或集中处理,试点后推广园林垃圾减量和循坏再生利用,全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
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开展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日处理能力120吨以上的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201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提高生活垃圾转运和综合处理能力,建设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提高到800吨以上,2018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强化存量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落实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及时清运和规范化、无害化处理流程监管,提高危险废物处理能力。
同时,实施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和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配套建立数字化监管平台,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监控,确保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
——信息来源:鄂州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