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我市召开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及环保执法监管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展以及今年环保执法监管等情况,并对外发布了十堰今年查处的环保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为2017年至2019年,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阶段的工作。其中2017年完成前期准备、启动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此次普查十堰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区、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对象为我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目前我市已构建普查机制,全市共落实普查工作人员244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325人;编制下发了《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引进浩瀚、浩淼、九泰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并组织了“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考试;完成入河排污口和生活源锅炉清查建库工作,确定入河排污口107个,锅炉17台。
下一步,我市将围绕完成清查建库、开展入户调查、组织质量核查、加强工作督办、建立污染源档案、开展污普工作宣传等6个方面工作为重点,以切实完成好十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据了解,今年十堰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和“清废”行动等专项督查、省级环保督察作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主线,通过高位推进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积极主动抓整改、督促履职抓整改、舆论引导抓整改,强力掀起新一轮环境执法风暴,全市累计检查企业1265家次,立案处罚94件,罚款595万元,实施查封扣押19件,限产停产2件,移送行政拘留2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
截止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北省期间交办我市的73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完成整改70件,还有3件(1个问题重复投诉3次)计划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30个整改任务已整改销号20个,剩余10个正在按时序推进中;生态环境部“清废2018”专项督查行动反馈我市的36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我市交办的208个信访事项已全部完成调查并上报回复。
——信息来源:十堰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