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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改取得初步成效 110个关停封堵或并入污水处理厂

          湖北日报讯(记者祝华)9月20日从省水利厅获悉,目前我省入河排污口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省有237个入河排污口完成登记和手续补办,246个正在补办登记和审批手续,110个关停封堵或并入污水处理厂,62个所在水功能区不达标的入河排污口正按要求落实关停封堵、迁建改造等措施。

      7月底至8月初,省水利厅联合住建厅、环保厅对全省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同时跟踪整改进展。黄石、黄冈、鄂州等地的7个位于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已全部整改完成。

      根据督查暗访情况,部分地区整改成效还不稳固,长效机制还不完善。接下来,各地要对标《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开展整改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排查,对于未办理入河排污口论证或环评手续的,必须限期补办,彻底拆除各类保护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对过去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不符合环评的责令拆除并同步对所属污染物实施综合治理,对通过涵闸、泵站等方式排放废水污水的,尽快实现雨污分流,综合整治污染源。

      同时要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作为各市州实施“河(湖)长制”的重要任务,强化问责。今年10月底,省水利厅、环保厅、住建厅将对全省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工作再次进行检查和督办,确保整改提升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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