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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坚持“三禁二治”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近年以来,公安县通过整治燃煤污染、秸秆(垃圾)焚烧等“三禁两治”工作,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老百姓环境“获得感”得到进一步增强。2017年全县PM10平均浓度为100ug/m3,PM2.5平均浓度为55ug/m3,优良天数为280天,同期相比PM10平均浓度下降15.3%,PM2.5平均浓度下降9.8%,优良天数增幅34%。

    一是禁煤,淘汰了城区34台和乡镇56台高污染燃煤锅炉,规定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二是禁鞭。将全县城区及乡镇所在地列为禁鞭区,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建禁鞭专班,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对禁鞭区进行24小时巡查。三是秸秆(垃圾)禁烧。2017年,全县各级干部群众秸秆禁烧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县域内不存在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一治:城区道路扬尘和建筑工地扬尘。出台了《城区扬尘治理攻坚方案》,由县创建办牵头实施。公安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根据工作职能,对城区建筑施工工地、砂石码头运输车辆定期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对裸露土地和运输砂石、渣土车辆全覆盖,砂石场均安装了自动喷淋系统。县环卫部门晴热天气加大城区街道洒水密次。二治:汽车尾气。公安交警部门加大黄标车、超标排放车辆查处检测力度,今年共淘汰黄标车729辆,在全市率先完成任务。

​——信息来源:荆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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