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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启动“绿盾2018”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5月8日,十堰市环保、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十堰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启动。十堰开展此次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旨在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全市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牢固构筑全市生态安全屏障。

  市直五部门成立专项行动联合巡查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负责部署实施我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市联合巡查组还将邀请媒体参与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工作,并主动公开专项行动督查信息,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此次专项行动包括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整改问题“回头看”、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等具体行动。

  其中针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发现及以前各级通报的问题,我市要求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不到位的,不得销号,未按既定方案和进度完成的,限期补课;依据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疑似问题清单,我市将重点排查采矿(石)、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2017年以来新增和规模扩大的人类活动;针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为契机,查找自然保护区管理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核实整改。

  联合巡查组将组织开展巡查和抽查,对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和整改方案,核查问题追责情况、整改方案合理性、整改进展、生态修复效果等情况;环境保护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开展自然保护区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达到整改目标,组织查处各自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水电局要指导各地开展涉及自然保护区采矿、探矿及水电开发的清理整治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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