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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机动车路检尾气超标实行短信提醒

  

  “机动车尾气路检超不超标,今后通过短信直接提醒车主!”5月11日,十堰市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中心主任柯某介绍说,这是十堰探索创新机动车尾气管理模式所采取的新举措,旨在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十堰市大气环境质量。

  据了解,今年5 月底开始,十堰环保与公安部门将联合机动车尾气污染路检抽查执法行动,每周不少于 2次,检查重点包括在本市辖区内行驶的在用机动车:重点检查排放黑烟 或其它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通过环保定期检验的老旧机动车辆,违规闯禁行区域的黄标车、无标车;黄标车:国 0 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 0、国 I 、国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无标车:未通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的汽车。

  其中公安部门负责指挥车辆受查,对禁行区域内行驶的黄标车和无标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重点严查驾驶机动车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未定期检验、黄标车无标车闯禁行区,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移交治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保部门负责对排放“黑烟”或其他明显可视污染物的车辆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建立路检抽查档案。

  为提高工作成效,十堰今年探索创新机动车尾气超标短信提醒管理模式,由环保部门在主次干道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进行遥感快速检测,整理检测超标机动车信息台账提供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通过“交管 12123”平台,向机动车主发送信息,提醒车主对超标机动车进行维修并确保尾气排放合格。

  据悉,十堰此前已明确城区黄标车、无标车禁行范围,其中东至:白浪路郑家湾路口、小康大道机场路口、发展大道十堰高速东路口、发展大道林荫大道路口;南至:大川路天顺桥山庄、武当大道五二路口、白浪路台湾路口;西至方山路四九路口、风神大道高架桥路口;北至:十堰大道樱桃沟路口、土天路污水处理厂、郧阳路十堰西高速路口;市辖高速禁行范围:十天高速十白段、呼北高速郧十段、呼北高速十房段、麻安高速十房段。过境的黄标车、无标车,可绕行福银高速通过。

——信息来源:十堰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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